依照不同的店铺性质和特点,所需办理的相关证件也会呈现多样化的态势。通常而言,开办商铺必备的手续包括了办理工商
营业执照;
同时,还需分别进行国税以及地税登记证的办理;
此外,为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健康证明也是必须要办理的重要凭证;若所经营的业务涉及食品销售领域,则还需要额外办理食品
经营许可证方可运营。对于那些不满足个体工商户登记规定要求的情况,
登记机关将会予以明确拒绝并向申请人发送书面告知函,详尽阐述其不符合标准之处,以及告知对方拥有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及提起
行政诉讼的权利。登记成功后,登记机关应在自登记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为
当事人发放营业执照。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国家正在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以期实现电子化管理。在此情形下,电子营业执照享有与传统纸质营业执照相同的法律权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
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
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