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行为的
刑事责任判定:当被认定存在较大数额的盗窃行为,或者是以
多次盗窃、侵入住户盗窃、持有武器进行盗窃以及在逃窜中实施盗窃等不当行为时,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罪行应当由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留或
管制的
刑罚来承担,并且可能同时面临着
罚金的
处罚;如果
涉案金额较大且情节较为严重,那么罪犯将被判处在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的时间内接受有期徒刑的惩戒,同时也需要接受一定数额的罚金处罚;而对于那些涉嫌进行极其严重的
犯罪行为或者存在众多其它恶劣情节的罪犯,其应受到的惩治措施将包括判处至少十年以上直至无期
徒刑,附加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
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
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