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众意识中,棋牌室往往与赌博联系紧密。
然而,此类场所并不必然被判定为构成
赌博罪。根据现行法律条文,仅仅开设棋牌室开展赌博活动无法被视为构成
开设赌场罪。相反地,当
行为人为获取经济利益或将赌博作为生活主要来源时,方可确立其赌博罪的
犯罪身份。在此情况下,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