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侦之后若公安机关未取得新的
证据,其处置方式为:在退侦结束后,如未发现
新证据的情形下,人民检察院有权再次要求进行
补充侦查,或自行展开侦查工作。须知,补充侦查仅以两次为限,如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仍无法获取充分证据,以致不符合
起诉条件时,人民检察院应依法作出不
起诉裁定。退侦则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在原有的侦查工作基础之上,针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补充相关证据的一项
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