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
停放车辆的车位及车库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由双方
当事人以售卖、附赠或租赁等方式进行约定。换言之,这意味着开发商与业主将有权按照预先达成的协议来界定车库的所有权。地下车库的
产权是否已经在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有相关条款,我们将严格遵守;若无明文规定,则需依据以下标准进行判断。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地下车库是否被纳入了公共分摊面积。若该地下车库已被计算为业主的公共分摊面积,那么当小区业主在购买
商品房时,他们所购买的商品房的总建筑面积中便已包含了该地下车库的面积。在此情况下,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反之,若地下车库并未被纳入公共分摊面积,那么车库的产权就应归属于开发商所有。
《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