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针对
盗窃行为,其未能构成
犯罪,则法定追诉时限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公安机关未获知该行为的存在,则不会进行
处罚。
然而,如盗窃行为已构成犯罪,那么法定追诉时限将延长至二十年,
逾期即不再对此类案件进行追究。请注意,这两类
处理方式仅适用于特定情况下,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对于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若在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察觉,则不再予以处罚。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所述的期限,均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持续或继续状态,则应自行为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