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这一概念,其具体判定标准会因
犯罪主体(即自然人或
法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对于出版物类非法经营罪中针对个人
犯罪的认定,若其经营数额达到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范围,则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然而,若以法人作为犯罪主体,则出版物类非法经营罪中
单位犯罪的情形下,若其经营数额达到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同样将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
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