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侵占罪属于“告知才处理”的类型案件之一。此类案件作为一种
自诉案件,其启动程序需由
受害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向
司法机关提出
起诉请求,而后再由该机关直接予以受理。针对侵占罪等各类自诉案件的具体
诉讼流程如下:
首先,自诉案件通常需要经历
被害人的
立案申请、法院对该申请的审核、庭前的调解工作、正式的法庭审理以及最终的宣判等多个环节。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立案申请:被害人有权自行或者通过聘请律师、委托
代理人等方式向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交侵占罪的
自诉申请书。
2.法院审核:法院在收到被害人的
起诉书之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
庭前调解:在查清事实、明辨是非的基础之上,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
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4.
开庭审理:对于
犯罪事实明确清晰的案件,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
公开审理。
5.宣判: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双方当事人对此判决结果存在异议,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一条
自诉状或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诉状的名称为《
刑事自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的为《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二)
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的
近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三)被告人
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四)具体的
诉讼请求。
(五)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六)
物证和
书证名称、件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