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罪
立案的财务标准,主要如下所述:
首先,
盗窃公私财产达到人民币一千元及以上的,按照法律规定已构成
犯罪,且务必立案展开调查;
其次,对于那些虽然盗窃数额未到达法定标准但频繁进行盗窃行为,或实施了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
扒窃等恶劣行径者,同样需要予以
立案侦查处理;再有就是,各地高级法院和检察机关有权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至最高人
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通过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
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
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