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不必然导致被告必然面临
刑事指控与指控后的
刑罚。取保候审乃是一项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被告人在接受
司法审查过程中,能够遵守
权利义务,诸如积极协助侦查部门调查案情、按时出庭受审等。
然而,取保候审并非决定被告人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的唯一因素。最终的审判裁决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考量。因此,无法获得取保候审并不代表被告必定会被判处刑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