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犯案者承认罪行之后,
司法机关往往会酌情予以宽大处理。关于法定
减轻处罚的情况,如果犯案者或被告自愿
认罪认罚,根据其
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应给予适当的减轻处罚;反之,若犯案者或被告认罪认罚但无法律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则应当在
法定刑罚幅度内依法从轻处理。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