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
盗窃罪提起上诉的情况下,绝大多数情况并不会导致
处罚的进一步加重。“上诉不加刑”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被告人为自己的罪行提出上诉的
刑事案件中,即上诉审理过程中的法院不得对被告人施加更为严重的
刑罚。此规定的目的在于消除被告人的疑虑,确保他们能够合法地行使上诉权利,从而有利于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
然而,当人民检察院提出
抗诉或者
自诉人提出上诉时,则可能会导致处罚的加重。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
二审人
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
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
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
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
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