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
猥亵罪的实施对象不限于女性,同样包含了男性。
2.强制猥亵罪,具体含义为通过
暴力、威胁、药物、催眠术或者其他相关手法对女性及男性进行不当触碰、
侮辱或者侵犯的
犯罪行为。该类
犯罪的主要侵害客体是他人的
人身自由权、隐私权以及
名誉权。
其中,身体自由权是指他人的身体行动不受非法干扰的人格权益;隐私权则是指他人对于与其个人生活有关且与
公共利益无关的
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具有支配权的一种人格权益,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如禁止他人偷窥、猥亵等)是其重要的权益之一;名誉权则是指他人有权因自身特性和特点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在强制猥亵罪的客观方面,通常表现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对他人进行不当触碰、侮辱或者侵犯,这些行为并不仅限于性交行为,还可能涉及到其他形式的淫秽行为。强制猥亵罪的实施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该罪的
犯罪嫌疑人。在强制猥亵罪的主观方面,
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刺激欲望的目的,但并无实际发生性行为的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