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犯有
收受贿赂罪行的人员同样可以
申请假释。
根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倘若被法院判定应判处
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在服刑期间已完成原定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而对于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罪犯来说,实际服役期限达到十三年以上,并且在此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且经评估确认其不再具有再次
犯罪的风险时,便可获得
假释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