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体系中,对于罪犯的执行主要遵循就近收监执行的原则,这意味着不论其
户籍所在地位于何处,只要在宣判地点接受了法律审判并判定有罪后,便将依照判决所在地最近的执行场所进行收监执行。例如,
拘役犯的刑期便是由公安部门在最近的看守所内进行执行,而无需押解到监狱实施强制性的劳动改造。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此类罪犯所犯下的罪行相对较轻,然而他们仍可能潜藏一定程度的人身威胁。因此,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被判处拘役的
犯罪分子通常会由公安部门实施就近执行。在此过程中,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获得一到两天的探亲时间;若参与劳动改造,则可适度发放劳动力报酬。
《
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送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