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木材的
刑事量刑依据如下:因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所以对盗窃公私财物价值的认定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的,应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而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应被认定为“
数额巨大”;若价值高达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则应被视为“
数额特别巨大”。依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数额较大”者,可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责任;对于“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犯罪分子,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罚,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
处罚。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