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对于判定
网络赌博行为的判断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是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在计算机网络平台上搭建赌博网站的行为;
其次则是作为赌博网站的
代理人,接受投注的行为。以上两种情况通常都会被归类为“开设赌场”的
违法行为。若网络赌博行为构成
犯罪,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
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