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赃款
赃物的处理措施,应遵循以下原则:对于非法获取的任何财产,都必须由公安部门、检察机构及
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手段进行追缴或要求其作出相应的退还补偿。
2、在涉及到
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应进行明晰的区分。对于已确定财产归属且归于受害者合法权益范围内的财产,应依照法律规定迅速进行归还。而对于那些归类为
违法所得亦或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进行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则应依法进行追缴并予以没收。在判决结果中,如需返还受害者的涉案财物,应提前通知受害者前来认领。若财物确系被告方合法所有,则在
赔偿受害者损失以及执行
财产刑之后,应尽快将财物归还给被告方。
此外,
行为人将
违法犯罪所得的
赃款进行合法交易也可视为
追赃的一种方式。犯罪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所有财物,都应依法进行追缴或要求其做出相应的退还补偿;对于受害者的合法财产,应立即进行归还;对于
违禁品以及用于
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应依法予以没收。所有没收的财物与
罚金,都必须全数上缴至国家财政,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