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
职务侵占罪案件中的
犯罪金额时,应当根据被侵害单位实际遭受的
经济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存在两个或多个被告人共同参与了职务侵占行为,那么应当将他们共同行为对
被害人单位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判定其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具体而言,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只要利用自身职务方面的便利条件,以不当手段将本单位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者,均应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