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若
侦查期限内获取到的
证据仍显不足、或难以满足
提起公诉所需的各项条件与标准,则检察院有权决定不予提
起诉讼。这种情况下,法院应依据法律法规,对该决定进行公开宣告,并将
不起诉决定书送至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
如若被不起诉人身处监管期间,法院理当立即撤销其因
涉嫌犯罪而面临的
拘留等措施。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
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
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