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这种情况时,我们应该主动地去寻求对方的谅解,努力挽回婚姻关系。倘若此种行径未能奏效,导致婚姻无法挽回,妻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该问题时,如果在法庭上双方对于解除婚姻之议仍然存在分歧,法庭将会进行调解工作。如果这边的
当事人仍然坚持要求结束婚姻,而另一边则坚决反对的话,那么法庭将会安排正式的审判程序,根据具体的事实情况做出裁决。假如法庭认为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或者所提出的并非法定
离婚理由,那么法庭将不会允许双方
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另一位当事人坚称不愿离婚,就有责任提供
证据以表明双方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且双方间也没有出现符合法定离婚事由的情况。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