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这片地域内,对于侵占罪的
立案门槛设定有明确且清晰的规范原则:倘若
行为人所实施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导致其所侵占的财物累计价值已经超过了人民帀五千元人民币的程度,那么作为受害者的相关权利人便可以依据其所遭受的侵占罪行的被告人身份,向当地的法定司法机构提交正式的
法律诉讼申请;经过该法院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并且确认情况确实符合
立案条件后,便有权决定接受此案件并予以立案处理。
然而,若
侵权行为所涉及的总金额尚未达到上述所述的起始点,那么作为受害方的相关权利人则可依法要求侵权行为人返还其不当获取的财产收益。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