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
刑法体系中包含了
公诉案件以及
自诉案件两大
类别。就交通
肇事罪这一类型的公诉案件来说,其整个
诉讼流程必须经过以下三个国家机关及三个阶段,即
首先是由公安部门进行的侦查工作;
其次,经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与
起诉阶段;
最后,才能进入到法院阶段的审判程序之中。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凡属于需要
提起公诉的任何案件,都必须交由人民检察院进行最终的审查决策。当人民检察院认定
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已经被彻底查清,且所掌握的
证据真实可靠、充分有力,依法应当对其追究
刑事责任时,便应做出正式的起诉决定,依照审判权限的规定,向相应的人
民法院提交公诉申请,同时将所有的
案卷资料以及相关证据移交至人民法院。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
主刑、
附加刑、是否适用
缓刑等提出
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
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