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条款,我国将
从犯细分为在
共同犯罪活动中发挥协助或支撑性作用的
犯罪分子以及在共同
犯罪活动中扮演次要角色的犯罪分子。具体而言,这是基于从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行为性质、
情节严重程度及其自身在共同犯罪中所发挥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参照
主犯的
量刑标准或予以
从轻处罚,或
减轻处罚,甚至可以免除
处罚。根据《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从犯,应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
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