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作为
刑法分则中的一种
犯罪类别,其
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首先,
行为人必须具有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
其次,行为人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再次,行为人所侵占的财物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即
数额较大;
最后,行为人在被要求归还所侵占之物时,必须采取拒绝归还的态度。对于此类
犯罪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明确的
量刑标准,具体如下:若行为人所侵占的财物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那么将会面临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
刑事处罚;若行为人所侵占的财物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会面临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