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
刑法相关规定,对于
敲诈勒索公私财产的行为,“
数额较大”的起点应为人民币两千元到五千元以上;
2、若
情节严重者,即达到“
数额巨大”标准时,其起点应定位于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3、若
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即达到“
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时,其起点应定位于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敲诈
勒索罪的显著特征在于,
行为人通过即将实施的积极侵犯行为,对
被害人进行恐吓。行为人所扬言的将对被害人造成危害的对象,既可以是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威胁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威胁和书面威胁。威胁要实施的侵犯行为也可以多种多样,有些可以立即实现,有些则需要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才能实现。从主观层面来看,本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具备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意图。如果行为人并无此种意图,或者其索取财物的目的并非
违法,例如
债权人为了追回长期
拖欠未还的
债务,而采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言语,督促
债务人尽快还款等情况,那么就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