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作为实施这一行为的主体,必须隶属于
法人性质的组织架构之内,包括各类型的公司、企业乃至其他关联单位的员工或工作人员。
其次,行为者禁止利用职务赋予的特定权力以及非法手段,实施侵害所在单位财务资产的行为,并且所涉金额需达到一定的规模标准。
最后,从行为者的主观意识层面来看,他们必须具备明确的故意心态,而这种
故意犯罪的动机主要是为了实现对本单位资产的
非法占有。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