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合法持有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该
犯罪以将他人委托自己保管或掌管的财务(如财物、
遗失物、掩埋物等)擅自据为己有为表现形式,且财产
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
3、主体要件。本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自然人,只要其达到法定的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即可。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心理状态必须是故意为之,即明知是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掩埋物,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
盗窃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掩埋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的
违法行为。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