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指
犯罪分子无视法律
法规,放任自我,肆意挑战社会秩序,
殴打他人、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损害公私财物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具体行为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任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者;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3)强行索取、占有他人财物,
情节严重者;
(4)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控者。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