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实施
绑架行为之后即刻被警方抓获,则此情形并不构成
犯罪未遂。对于绑架罪这种
罪名,其既遂与否应当基于
行为人是否已经成功地将
被害人劫持并且实现了对后者的实质性控制来衡量判断。倘若因被害人的激烈反抗或者他人及时采取了解救措施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绑架行为未能顺利完成,从而无法真正实现对被害人的实际控制,那么这便构成了绑架罪的未遂形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