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法理论中,
帮信罪,也被称为“帮信罪”或“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在明知他人可能会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下,仍向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如果
情节严重的话,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正犯的行为是否符合
构成要件并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不论正犯是否具备责任能力和故意,只要帮助行为与正犯的不法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且帮助者对正犯的行为及其后果有明确的认知,那么就可以判定帮助犯的
罪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
犯罪的提示性规定】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
违禁物品、
管制物品等
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
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