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案人们所成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应视为一项独立的
刑事犯罪进行惩治。若这些人在明知
犯罪活动所产生的资金或收益情况下,故意予以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掩饰、隐瞒行为,则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惩罚,并有可能被单独罚款;而如果这类行为
情节严重,那么相关
责任人就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样也需要承担相应的
罚金。对于涉及此类犯罪活动的单位,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即对该单位施加罚金的
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