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若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素,即可判定其存在
敲诈勒索犯罪的嫌疑:
首先,是犯罪客体,即该
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对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其次,是犯罪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
行为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受害者交付财物;
再次,是
犯罪主体,即只要年满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最后,是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的直接故意,并且必须具有
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明确意图。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