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案件启动公安
立案程序的步骤如下:
1.针对
立案申请进行材料接收。这里的“材料”是指来自公众,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在内的对于各类受害现象的报告、
申诉、揭发、
自首等。
2.对于接收的立案材料展开深入审查。审查过程中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这些材料所揭示的事件是否符合
犯罪行为的定义;若确属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真实且可靠的
证据材料来证实其存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否有必要追究
行为人的
刑事责任;以及在何种情况下,法定的刑事责任可以被豁免。
3.对经过审查的立案材料做出相应处理。当审查结果显示存在
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启动立案程序;反之,若经审查认定无
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则不应予以立案。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