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况应当予以充分考虑,包含在内。当新生儿作为独立个体内在化身时,他们理所当然地具有并享有法律赋予的
人身自由权,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理应得到所有人的尊重和认可。
然而,我们也不能因为他们年纪尚小、无法自主决策或者控制自身行为,就轻易地认定他们的人身自由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侵犯。因此,对于那些针对婴儿实施的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只要它们满足了其他相关的
犯罪构成要素,那么这些行为便有可能构成
非法拘禁罪。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
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