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乃是无作为之
犯罪类型也。此种罪行,其本质特征在于
行为人抱持着非法占据他人财物、
遗失物品或者被掩埋之物的意图,从而将原本应由自己所保管的此类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在数额上达到了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
不作为犯罪,则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明确规定,负有法定的义务却拒绝履行,并且这种行为在情节上较为严重或者恶劣。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