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设赌场罪的
涉案金额界定标准业已明确规定如次:
首先,如果涉及至少三名
违法人员参与赌博活动并通过从中牟利的方式获取的现钞总计超过人民币五千元;
其次,若涉及包括组织者在内的至少三人进行赌博活动,则总赌资额累计将达到人民币五万元或更高额度;再来,若存在包括组织者在内的最少三人参与了赌博活动,而参赌人数的累积也已超过二十次;
再者,倘若涉嫌引领十名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且在此过程中获取了
回扣以及介绍费用;
最后,所有其他足以被追究
刑事责任的
聚众赌博行为亦在其列。
《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