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触犯
帮信罪并从中获取四万元收益的
行为人,依照法律规定,应在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
刑罚幅度内进行裁决。
其中具体的
量刑准则如下所示:
首先,若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其次,若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提供了五万元以上的资金支持;
再者,如
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
此外,如果行为人为三名及以上的对象提供了
犯罪支持和帮助;
同时,如果行为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参与到此类
犯罪活动中来;
最后,如果行为人所协助的对象实施的
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发生;
另外,如果行为人收购、出售、租赁
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达到了五张(个)以上;或者是行为人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数量达到了二十张以上;以及其他
情节严重的情况,都将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事制裁。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一十二条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