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盗窃罪所产生的
罚金义务无疑是必须予以承担并主动交纳的,若
逾期未履行此项义务,则由国家机关实施强制性措施进行追缴。在此过程中,法院亦将根据罪犯上交罚金的具体数额及行为表现来评判其对错误行径的认识程度与悔过之心,并据此情节合理考虑是否给予适当的
减刑处理。
然而,对于无法全额支付罚金的情形,人
民法院有权在任何时间内发现
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立即启动追缴程序。若因遭受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缴纳罚金确有实际困难者,可依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减少或豁免。
《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