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之中,是严禁接受任何烟草制品的。而对于想要将物品送入看守所内部的人士来说,他们必须遵守严格的管控措施,并接受所有将要运进看守所的物品的仔细检查,因为这些物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反规定的行为。此外,看守所在接收
被拘留人员时,
首先会对被拘留者的人身以及随身携带来的个人物品进行细致地搜查检查。他们所涉带的并非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物品和现金,都会被看守所登记造册并集中管理存放。在此情况下,烟类制品将会在第一个关卡被立即没收,
因此,在所有的看守所中,都是禁止向被拘留人员提供烟草制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
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
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