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前科并非取保候审的绝对禁忌条件,关键在于该前科是否构成
累犯之性质。累犯是被法律明文禁止适用取保候审制度的。对于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采取自伤或自残等方式逃避
司法机关侦查的
犯罪嫌疑人和犯有严重
暴力罪行及其他重罪行的犯罪嫌疑人,皆不可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