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取保候审申请需要在六至十个工作日内等待公安机关予以批准或否决。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取保候审期限,总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若在人民法院进行
二审程序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身处
羁押状态已经超出了
一审法院所判决的
有期徒刑时间的,仍可适用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