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若被告人被判定有罪且其所应承担的
刑罚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满足适用
缓刑的相关条件,那么法院便可依法对其判处缓刑。
然而,若被告人并不符合上述适用
缓刑的条件,那么法院将无法对其进行缓刑判决。因此,对于是否能够判处缓刑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