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即使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若有监守自盗的
违法行为,其性质往往不限于
刑法中的侵占罪,还可能涉嫌犯下
盗窃罪。如果
行为人在行使职责时,采用非法手段将所属机构的财务据为己有,那么便可归类于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产
非法占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
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