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非法拘禁罪的
刑事判罚中,其是否能获得
缓刑的裁决并非绝对。若是被判定为可以适用缓刑,则最多可获得五年的
缓刑期限;而如若其被判定为需要执行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等
刑罚时,仍有可能被判处缓刑,但此时所获缓刑的最长期限仅为一年。对于那些因非法拘
禁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犯,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处罚;而对于那些造成他
人死亡的罪犯,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