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
抢劫罪的
犯罪金金额则是这样进行确认和判断的:倘若抢劫的金额达到了1千元人民币以上,那么在
量刑时就需要额外增加3个月的刑期作为
基准刑期;如果抢劫的金额超过了1千元人民币,那么每增加150到250元人民币的金额,就可以再增加1个月的刑期作为基准刑期;而当抢劫的金额超过了1万元人民币,那么每增加1500到2500元人民币的金额,同样也可以再增加1个月的刑期作为基准刑期。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