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当
消费者购买到涉及
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时,他们可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科学合法地维权:
首先是与其交易的商家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还能寻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相关调解机构的协助加以调解;
最后,若以上方法无法取得满意效果的话,还可以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让其介入调查并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