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应随附相应
证据材料。当涉及经济、社会等重大权益发生
纠纷而产生矛盾冲突,公民因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与保障社会
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选择启动司法程序之际,对于所提交的诉求主张,负有提供确凿证据以证实内容真实性之责任。
申诉人当尽速为其主张提供充分证据支持,以满足法庭审理要求。所提供的证据务必经过核实查证、确认无误后,方能成为法院认定事实真相的有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