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即使在无任何新增
证据的情况下,
当事人亦可依法提起上诉。
然而,若在此基础上法庭合议庭得出无需进行庭审审理的结论,则可不进行庭审。对
二审级别的上诉案件,应由法庭合议庭组建并进行
开庭审理。在查阅读卷资料、开展调查以及询问各方当事人后,若无任何人提出新的事实情况、证据材料或论述观点,且法庭合议庭判定这些事项已经足够支撑审讯结果,则可不进行开庭审理。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
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