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所采用的主要途径如下:
(1)可通过向公安机关、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基层人民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
申诉,等待其依规处置;
(2)女性享有权利依法请求
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向相应的
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争议;
(3)亦可按照法定程序向人
民法院发
起诉讼。若遇
诉讼困难,亦有权提交法律援助申请;
(4)此外,也可以选择向妇女组织进行投诉求助。在此过程中,妇女联合会或其他相关妇女组织有权将此类案件公诸于众并公开批评,同时有权对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及依法调查,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
法院起诉。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